农村科技处职能
(一)拟订全省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水利水产和林业等领域项目的组织、设计、筛选、论证与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省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水利水产和林业等领域项目的设计、申报工作。
(三)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包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包括组织科技下乡、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现场会、农业科技成果巡回展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联系方式:0431-8897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