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26号),加快科研院所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步伐,汇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吉林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4日